為進一步解決全縣委培生群體的信訪訴求,參照遼源市、東遼縣及周邊市縣的做法,經(jīng)縣政府研究決定,面向全縣黨政機關開發(fā)“輔助性崗位”,再次安置登記并確認從未分配過的委培生?,F(xiàn)就崗位安置報名等相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安置崗位
面向全縣黨政機關開發(fā)“輔助性崗位”。
二、資格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全縣1997-2001年度畢業(yè)后從未分配安置過的委培生(不含統(tǒng)招、并軌、自費等畢業(yè)生)?!?nbsp;
(二)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
1.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。
2. 有吸毒史的人員。
三、報名及資格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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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(上午9:00時—11:00時,下午13:30分—15:30分),要求本人現(xiàn)場報名,逾期不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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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西側工考辦(西城區(qū)鑫達路1689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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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、近期(6個月內)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張。
四、崗位確定及考察
委培生抽簽確定鄉(xiāng)鎮(zhèn)、部門及崗位。部門和崗位確定后,由用人單位對擬聘用人選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,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資格。
五、公示
確定為擬聘用人選,在東豐縣人民政府網(wǎng)站公示。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(jù),不符合聘用條件的,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,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,暫緩聘用,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。對不符合聘用條件的,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,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或有問題反映但經(jīng)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
六、聘用及待遇
本次安置的人員屬于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輔助性崗位,實行聘用制,屬于編外雇員,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。工資標準仍為每月2200元(不含“五險”,“五險”每人每月1456元,由縣財政承擔)。
七、其他事宜
1.本次崗位安置沒有報名的未分配過委培生,視為放棄此次崗位安置,將不再受理其信訪訴求。
2.抽簽確定部門和崗位時間另行通知,報名后請保持電話暢通。
3.已報名未參加抽簽的、抽簽后不去部門報到的、不提交考察材料的,視為放棄此次崗位安置。
八、信息發(fā)布及報名咨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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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ǘ﹫竺稍冸娫挘?437-6218729。
東豐縣解決委培生信訪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4年11月12日